舒茂琴:抗心律失常药物临床应用——老药新用
2017-02-18 09:51
编者按:
1.2奎尼丁电生理特性
1.3奎尼丁应用的新领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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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世纪90年代初,心律失常抑制试验(CAST)结果显示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(AADs)后增加了总体死亡率,该研究结果使全球开始重新认识和评价AADs的致心律失常作用等安全性问题。但近年来大家对抗心律失常药物在临床中的应用有了一些新的认识,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(重庆西南医院) 舒茂琴教授为大家详解了心律失常药物治疗的"有所为"和"有所不为”:
抗心律失常药物的分类方法有很多种,公认的分类方法为按药物对心肌细胞动作电位(APD)的作用分为四类:Ⅰ类:膜抑制剂,包括:(1)Ⅰa类,代表药物包括奎尼丁、普鲁卡因胺、丙吡胺等;(2)Ⅰb类,代表药物包括利多卡因、苯妥英钠、美西律等;(3)Ⅰc类, 代表药物包括普罗帕酮、恩卡尼、氟卡尼等。Ⅱ类:β受体阻滞剂,药物包括普萘洛尔、阿替洛尔、美托洛尔等。Ⅲ类:复极延长剂,药物包括胺碘酮、索他洛尔、溴苄铵等。Ⅳ类:钙拮抗剂,药物包括维拉帕米和地尔硫卓等。
CAST研究结果的公布为抗心律失常药物(AADs)应用带来巨大影响,很长时间以来大家认为Ⅰ类药物是增加死亡率的“魔鬼”,应该尽量不用或者慎用。但不可否认抗心律失常药物在心律失常治疗中仍占有重要的位置,心内科医生仍应重视抗心律失常药物应用的学习和探索。而且随着大家对疾病和药物作用机理认识的深入、以及临床经验的积累和相关临床研究的开展,传统抗心律失常药物在临床中有一些新的应用方向。
Ⅰ类抗心律失常药物
1 奎尼丁
1.1奎尼丁药代动力学
1.2奎尼丁电生理特性
1.3奎尼丁应用的新领域
2 Flecainide与儿茶酚胺敏感性室速CPVT
3 利多卡因
Ⅱ类抗心律失常药物
Ⅳ类抗心律失常药物
Ⅲ类抗心律失常药物
总结
心律失常的药物治疗绝不能仅着眼于心律失常本身,要综合考虑电解质紊乱、心肌缺血等情况,充分了解药物作用机制,严格把握适应证的同时也要考虑个性化治疗。